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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、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日印发《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》,自2025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底,联合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。 《方案》要求,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 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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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、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日印发《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》,自2025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底,联合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。
《方案》要求,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、强化源头装载监管、加强路面执法检查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,坚决禁止超标装载运输违法车辆上路通行,督促汽车整车物流公司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,坚决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,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,提升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水平,促进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其中,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方面,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逐步加强路面执法,强化乘用车制造公司制作厂区、集中装车点、物流场站周边道路以及高速公路(含高速公路服务区)的执法检查,严查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行为,严禁使用临时号牌挂车运输乘用车。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,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违法车辆纳入高风险车辆清单,实施重点拦查教育。要在执法中加强车辆运输车违法信息的核查,核实并采集装载单位、运输企业和运载乘用车品牌等信息。
《方案》指出,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有关法律法规,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,吊销其道路运输证;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,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;整车物流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本单位货物运输车辆总数10%的,责令整车物流公司停业整顿;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并向社会公告。
《方案》强调,各地交通运输、公安交通管理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协调,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,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。要加强督导检查,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、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、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,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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